欧盟颁布了EN62233:2008(对人体暴露于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电器电磁场的测量方法),取代EN50336:
2003+A1:2006成为新的EMF标准。CENELEC规定EN62233:2008于2008年12月1日起在其成员国内正式实施
,并与2012年12月1日起强制实施。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涉及频率≤300GHz的电磁场并定义了家用及类似器具电场强度和磁通密度的评估方法,包括测
试条件、测试距离和测试位置。
器具可装有电动机、电热元件或者它们的组合,可装有电气或者电子线路,可采用电源、电池或其他
形式的电能源供电。
器具包括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电动玩具等设备。
不打算作为家用,但普通大众可以接近的器具或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包含本标准的范围之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为重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固定电器安装于建筑物上设备的一部分(如熔断器、
断路器、电缆和开关);广播和电视接收器、音频和视频设备及电子乐器;医疗器械;个人电脑和类似
设备;无线电发射器;专为车载用途设计的器具。
本标准中描述的测量方法适用于频率为10Hz-400kHz的电磁波。频率高于400kHz和低于10Hz的本标准范
围内的器具认为是符合标准要求的,而无需对被测器具进行测量,除非IEC60335系列标准中有特殊要求
。此方法不适用于不同器具之间场的比较。企业可以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判定具体的产品是否覆盖本标
准的范围之内。
二、定义
EN62233:2008涉及11个定义,包括:基本限值、耦合系数、傅立叶变换、快速傅立叶变换、高磁场区
、测量距离、测量位置、参考水平、响应时间、加权结果和操作距离。
相对于EN50336:2003+A1:2006,EN62233:2008在此条款中增加了5个定义,其他的几个定义也有不
同程度的变化,请参看具体的标准描述,在此不一一列举。
三、测试方法的选择
对于所有的器具,当不依赖于产生的场的谱线时,标准中的5.5.2(时域评估法)的测量程序适用。此
方法为参考方法,出现争议时必须使用。
对于产生单线谱的器具,单线谱仅包含基频和一些谐波,标准中5.5.3(线状谱评估方法)的测量程序
可适用。
对于只在主频及谐波出产生磁场的器具,标准中的5.5.4(简化测试方法)中的一种可适用。
对于整个工作周期小于1s的设备,按标准EN62311:2008中对脉冲磁场的要求进行测试。但是,测试条
件、测试距离和耦合系数在本标准中给出。
在EN50336:2003A1:2006标准中,本条款的内容包含在测试方法的内容中。在EN62233:2008中,此
内容单独列为一个条款,更加清晰和明确,加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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